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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要符合什么情形?

所属分类:行业资讯    发布时间: 2024-05-29    作者:湖北先凯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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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要符合什么情形?下面,和湖北案件诉讼业务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一起了解下吧!

    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再审:

    1、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;

    2、有新的证据,足以推翻原判决、裁定的;

    3、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、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;

    4、原判决、裁定适用法律、法规确有错误的;

    5、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,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;

    6、原判决、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;

    7、据以作出原判决、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;

    8、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、徇私舞弊、枉法裁判行为的。

    以上内容,仅供参考。如需了解更多的信息,请电话咨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