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争议的核心效力与权利状态是什么?这里,和湖北先凯的小编一起看看吧!
商标争议(以无效宣告为核心)的法律后果核心是: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,同时存在追溯力例外、恶意赔偿、后续注册限制等关键规则。
1、自始无效: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后,由商标局公告,其专用权视为自始不存在,原注册人不得再以该商标主张专用权,不得继续使用,否则可能构成侵权。
2、程序中的权利状态:无效宣告程序进行中,商标专用权未被正式否定,原权利人可继续使用,但需承担最终被宣告无效的法律风险(如停止使用、赔偿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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